音乐学院传统音乐学系征教育部高教深耕计画案专任助理一名

  • 2024-07-18
  • 陈 施西
  • 公告

一、职 称:专任助理

二、工作项目:

(一)展演制作管理与执行(音乐会、研讨会、国际交流、夏日学校等)

(二)总务(空间与设备维护管理)

(三)图书与网页社群媒体经营

(四)协助计画案执行(如高教深耕计画等)

(五)学士班助理导师

(六)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三、公告日期:113年7月18日

四、聘用期间:自113年8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依实际起聘日期调整),依考核结果办理续聘,一年一聘。

五、待遇:学士级月支薪资新台币36,632至38,560元、硕士级38,600元,并依法投保劳、健保及提拨退休金。

六、资格条件:(计画案不得进用「具学生身分」者为专任人员)

(一)未具学生身分

(二)学历:国内外大学毕业或以上。

(三)专长:展演活动执行与宣传、计画书撰写与执行、网页社群媒体经营管理、音乐相关背景经验尤佳。

七、上班时间:依本校相关规定办理并需配合晚间及假日轮值。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关规定办理。

(二)特别休假:依劳基法规定日数办理。

(三)本校得视需要录取正取1名、备取2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后经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条第一项之性侵害犯罪,经有罪判决确定。

(二)经本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侵害行为属实。

(三)经本校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有终止契约及终身不得担任教育从业人员之必要。

(四)经本校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有终止契约之必要,且议决一年至四年不得担任教育从业人员,于该管制期间。

(五)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符合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九条第六项第二款之情事。

(六)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符合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九条第六项第三款之情事,且于该认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间。

十、应征方式:请备妥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PDF电子档,于113年7月29日(一)12:00前Email至chenchi@trd-music.tnua.edu.tw,主旨注明「应征传统音乐学系高教深耕计画案专任助理-姓名」。合则约谈,如资格不符或未获录取时,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一)最高学(经)历证明文件

(二)证照专长等证明文件影本

(三)个人自传履历表(含近三个月照片)。

(四)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或其他足资证明具备符本工作需求之相关作品或资料(社会新鲜人免附)。

十一、洽询:若有任何问题,请电洽(02)2896-1000转3052杨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