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聘传统音乐学系教育部高教深耕计画案专任助理1名
一、职 称:专任助理
二、工作项目:
(一)教务(课程、教学与考试相关事务、TA管理与其经费核销等)
(二)乐器维护管理、教室及琴房使用管理
(三)计画案撰写与执行(如高教深耕计画、系所评鑑等)
(四)学士班二年级及硕士班助理导师
(五)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三、公告日期:113年10月18日。
四、聘用期间:自113年12月9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依实际起聘日期调整)
※薪资来自教育部高教深耕计画经费,经遴选錄取者,本次试用期至113年12月31日止,考核通过后可续约。
五、待遇:学士级月支薪资新台币36,632至38,560元、硕士级38,600元,并依法投保劳、健保及提拨退休金。
六、资格条件:
(一)未具学生身分
(二)学历:国内外大学毕业或以上。
(三)专长:课务行政、具备专案规划、计画书撰写及执行能力。
(四)其他:个性细心稳定、耐心负责,具沟通协调应变能力,能配合业务调整上班时间,音乐相关背景经验尤佳。本工作非短期,无长期服务意愿者勿试。
七、上班时间:依本校相关规定办理并能配合业务需调整上班时间。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关规定办理。
(二)特别休假:依劳基法规定日数办理。
(三)本校得视需要录取正取1名、备取2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后经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条第一项之性侵害犯罪,经有罪判决确定。
(二)经本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侵害行为属实。
(三)经本校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有终止契约及终身不得担任教育从业人员之必要。
(四)经本校性平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有终止契约之必要,且议决一年至四年不得担任教育从业人员,于该管制期间。
(五)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符合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九条第六项第二款之情事。
(六)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符合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九条第六项第三款之情事,且于该认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间。
十、应征方式:请备妥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PDF电子档,于113年11月10日(日)12:00前Email至chenchi@trd-music.tnua.edu.tw,主旨注明「应征传统音乐学系高教深耕计画案专任助理-姓名」。合则约谈,如资格不符或未获录取时,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一)最高学(经)历证明文件
(二)证照专长等证明文件影本
(三)个人自传履历表(含近三个月照片)。
(四)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或其他足资证明具备符本工作需求之相关作品或资料(社会新鲜人免附)。
十一、洽询:若有任何问题,请电洽(02)2896-1000转3052杨助教